泸州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公告

2020-06-09 17:18:25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简称“参公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体范围详见职位表):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包含社会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此类人员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年龄在1835周岁(198431日—200261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3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31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按照职位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应为同一层次。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泸州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本公告中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611日至6178:00,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