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2020年上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2020-06-09 17:16:49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0611日至1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61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0611日至18日前(工作日)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2-202307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录用名额与笔试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5。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招录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720日至24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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