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2020-06-09 17:15:3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录用审批。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要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考录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单位、考务工作人员、报考者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将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报考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3.报考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区(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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