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2020-06-09 17:15:3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关于成都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是指截至报名第一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区(市)县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年龄在18—35周岁(198431—2002611日出生),2020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9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在职(含试用期内)及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除本方案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报名时间的第一日。

三、招录单位及职位

招录单位、职位、录用名额及职位要求等详见《成都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611日至617日上午0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考生资格审查及问题解释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