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甘肃农业信息网公布。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建议,提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农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且经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审批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招聘的,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按规定审批,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所属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020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由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和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农业信息网发布。
监督举报电话:0931-8179122817931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486534810240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见《职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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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