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晋城市教育局党组引进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5-18 20:39:31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5)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

  2.报名人员须填写《晋城市市直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报名表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晋城人才网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

  3.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线上报名人员请于提交报名申请的次日登陆个人邮箱,查看资格审查信息。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五)考核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察阶段。

  1.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20人,采取考核与考察的办法择优引进;

  2.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20人,增设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引进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评对象);

  3.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评方式(讲课)进行,现场评分,测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天公布。

  4.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40%)。出现总成绩并列,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同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20人,只进行了专业技能测评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评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按专业技能测评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5.考察采取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核考察环节出现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考核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环节出现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九)聘用与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要安心教育事业,须签订《服务教育协议书》,

  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晋城分校、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无人机教师、护理教师、自动化编程教师岗位拟引进人员聘用后,从聘用之日算起须在五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其他岗位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被聘用的,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前未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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