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用期满后,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
本方案由文昌市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