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同一职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结束且结果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和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职位出现的空缺,按照本职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人员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市政府研究审批,市人社局和市融媒体中心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备案。聘用期满后,若不再续聘,则聘用协议自然终止,协议双方关系自行解除。
四、待遇及其他
所聘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聘期三年,临时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保障政策:
1.工资待遇
(1)播音主持人员:3500元/月;
(2)新闻媒体记者、视频编辑人员、新媒体策划运营、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人员、平面设计人员、网络法律服务人员:3000元/月。
2.社会保险
市融媒体中心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进行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市级财政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市融媒体中心代为扣缴办理。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可参加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等各级各类招考。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市融媒体中心:0941—823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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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市融媒体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