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各乡镇卫生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良好。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招聘条件以招聘岗位需求表规定为准(附表1)。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不含职业技术院校)及以上应届(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报考人员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白银区卫健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白银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12日9:00—17:00。
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妇幼保健站,地址:白银市白银区滨河西路152号(国道109线白银公安分局北100米处)。
(二)报名有关材料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推荐表。
(三)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现场出题进行笔试和面试。本次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控制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分值100分。
2、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答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面试分值为100分。
3、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4.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工作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结果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白银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