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后参照事业单位薪酬待遇执行。
六、有关说明
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将取消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负责。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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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自治区工人疗养院(工人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人疗养院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