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0-04-27 21:53:0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博士为8年,硕士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丽水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或公告栏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告专栏)。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丽水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78-2271108),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醒

  在新冠肺炎防疫防控时期,请报考人员做好个人防疫防护工作,来校现场确认前少流动、少聚集,来校途中做好防护措施,确保个人身体健康。(具体防疫及入校要求另行通知)

  六、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丽水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丽水学院学工部咨询,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8-2271180;人事处叶老师0578-2276051。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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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丽水学院公开招聘计划.doc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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