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绍兴文理学院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公告

2020-04-22 17:10:3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内高校往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本硕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入党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河西校区行政楼532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2)面试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布成绩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复检者(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绍兴文理学院提出书面报告),视同放弃体检或复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绍兴文理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进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各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其他

  1.相关人员若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三)确定录用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绍兴文理学院报到,并正式上岗工作。逾期不报到或不能按期正式上岗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575-88341068;监督投诉电话:0575-88341828。

  (五)通讯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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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上半年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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