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示。对经过考试、体检合格的初审人选在中宁电视台、中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及待遇。经考试、体检、公示无异议后,将招聘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由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被聘人员享受中宁县聘用编制人员待遇。
五、其他事项
在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中宁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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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