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中宁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聘用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0-04-21 21:25:14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为了切实保障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各项工作良好发展,进一步履行好工作职责,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特发布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数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聘用编制工作人员5名。其中县发改局、统计局各招聘2名,园区办补充招聘1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中宁县发改局、统计局、园区办聘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所需专业根据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设置。

  三、应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良好,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且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6、现户籍为中宁籍的;

  7、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8、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发布公告。2020年4月20日-4月24日,在中宁电视台、中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招聘有关事宜。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以公告时间为主。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4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办,联系电话:0955-5022859。

  报考者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三张同底版一寸免冠标准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试。考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以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分值100分,占总成绩50%。

  面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分值100分,占总成绩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1)笔试、面试考题由工作组聘请专家命题(笔试命题分A卷和B卷两套试卷,由考生现场自主抽取其中一套作答)。笔试、面试工作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拟定于中宁十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4、体检。体检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及相关规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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