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宁党办2017〔72〕号)文件精神,参照自治区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2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应聘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应聘者须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4月2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不接受其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都将通过宁夏医科大学网站(www.nxm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请广大考生登录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xmu.edu.cn)“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7日9:00—5月1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不接收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分网络初审和现场复审。学校人事处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表》完成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1份,供现场复审时使用。
现场复审是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其复审对象为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并携带下述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同时交验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1.提交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和《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2020年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截止日期为7月31日(含当日);
3.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日期为7月31日(含当日);
5.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本次招聘的书面证明;
6.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宁夏医科大学2020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和《宁夏医科大学备案人员公开招聘考生告知书》一式两份,应聘者与学校各留存一份。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和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等信息均通过宁夏医科大学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