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2019年公安协警员待遇标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2019年公安协警员待遇标准。
五、纪律要求
严格工作纪律,招聘过程由贺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951-8625174(贺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951-8994624(贺兰县委网信办办公室)
0951-8067978(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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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docx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中共贺兰县委网信办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