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吴忠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4-01 12:09:11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与往届毕业生一同纳入面试,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完成后续招聘程序。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招聘资格。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面试。

  1.在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人民医院依法依规自主组织面试。

  2.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吴忠市人民医院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4.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直接面试岗位,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参加笔试和面试岗位,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拟聘用人员时,由吴忠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6.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吴忠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人民医院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吴忠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吴忠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吴忠市人民医院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名单,经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吴忠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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