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26 11:30:4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

  1.济南西城实验中学0531-81605112

  2.济南医学中心实验中学0531-81606262

  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89616865

  4.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0531-88635801

  5.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0531-55532118

  6.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0531-87083006

  7.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0531-82035105

  8.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0531-55564229

  9.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0531-87196700

  10.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0531-81315161

  11.济南外国语学校0531-81207731,81207732

  12.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实验高级中学0531-58629519

  1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0531-76412979

  14.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0531-81772390

  15.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0531-68626057

  16.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0531-88965373

  17.济南第五十中学0531-59596572

  18.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0531-76412516

  19.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0531-82637908

  20.济南市皇亭体育小学0531-86952573

  21.济南特殊教育中心0531-82972347

  22.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0531-76113009

  23.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0531-87207571

  24.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0531-86126121

  25.济南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0531-8318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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