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聘用及待遇
1、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学校给予一定的博士津贴。
3、京外生源毕业生的进京户口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4、聘用人员岗位等级: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经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及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经各院、教学部评审后,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3)拟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聘用等级均为管理九级。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4900007010-6490014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
邮编:100101
传真:010-649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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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