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规定程序,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医院公众号、微信群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除外),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实名举报有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试用、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不愿到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资格。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医疗人员:研究生、规培生待遇按照《同心县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有执业医师证人员待遇按照《同心县人民医院关于对聘用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制度的通知》(同医发[2018]180号)文件执行。其他人员基本工资为1480,其他工资待遇按照《同心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同医发[2019]56号)文件执行,享受科室绩效工资。急诊科有证医师另外享受急诊科特殊津贴(每年12000元)。
招聘的护理人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按照《同心县人民医院关于对聘用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制度的通知》(同医发[2018]180号)文件执行。其他人员基本工资为1480元,其他工资待遇参照《同心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同医发[2019]56号)文件,享受科室绩效工资。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招聘监督电话为0953-8022379(同心县人社局)0953-8022920(同心县卫健局)0953-8721024(同心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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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人社局
同心县卫健局
同心县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