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招聘公告(二)

2019-12-25 16:53:10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现由科学技术部管理,作为国家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自1986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把握国家基础研究的战略定位,以增强源头创新能力、夯实科技强国建设的根基作为根本任务,在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

  岗位1:计划局综合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岗位2:计划局项目处一般工作人员1名;

  二、部门职责

  (一)计划局综合处职责

  1.承担单位注册及依托单位管理办法的拟定及其综合管理;

  2.承担项目审批流程设计及信息系统管理权限规范设定;

  3.承担本局承办的委发文、局发文和内部文件的审核工作;

  4.负责项目的科技档案管理,承办本局各类文件档案、文电处理、

  办公自动化等日常综合性管理工作;

  5.起草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局内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7.承担科学基金管理工作地区联络网的管理;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局项目处职责

  1.负责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受理、评审、审批、资助、过程与结题等管理工作;

  2.拟定和修订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专项管理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的管理办法,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上述项目的综合管理;

  3.负责制定通讯评审专家库规范,组织会议评审专家组(库)组建与换届工作;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需求设计与规范等工作;

  5.负责组织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工作;

  6.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各类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变更文件的制发;

  7.负责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会议评审工作及项目资金预算评审工作;

  8.负责计划局委托任务的管理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科学基金事业,能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2.具有自然科学相关专业背景,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应聘岗位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北京市户籍,身体健康;

  鼓励具有良好学术背景、博士学历学位人员报名应聘。经过职能部门管理岗位一段时间的锻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交流到相应科学部项目管理等岗位工作。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hr.nsfc.gov.cn)上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通过系统提交后打印出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连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文、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卡及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人事局干部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7960(张老师)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未收到纸质材料和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接收情况可在招聘系统中进行查询。

  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5252

  (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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