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以交谈与观察等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应聘者的基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面试前半小时进行抽签确定顺序,每个面试人员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公布。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体检人选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报告必须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三日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加体检全部费用应聘者自理。
(五)政审。政审参照《公务员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间收到影响录用问题举报反映,经核实后取消相关人员聘用资格,按照个人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均达到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与海原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具体入职上岗时间以签定试用期合同时间为准。1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解除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招聘人员待遇为工资3000元/月(含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费),试用期享受月工资80%。
六、管理考核
所聘社会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市场管理工作,由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原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双重管理。具体岗位去向由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配,负责任务下达、业务指导、经费及工资核算。岗位涉及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日常管理、教育、考核,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日常管理、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解除合同。海原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市管局管理考核结果,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购买事宜,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七、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劳动纪律规定执行。合同期满,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对解聘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缺位人员,按程序再行招录聘用。
八、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可向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
海原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