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州大学招聘教学科研岗人员公告(第三批)

2019-12-24 10:24:25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三、考试程序

  (一)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如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二)考试方式

  考核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1.试讲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按照常州大学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计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每期招考工作(自考核工作启动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常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0618或(0519)86330024

  联系人:唐老师陆老师

  具体招聘进程及相关待遇咨询电话:参见附表中各部门联系人。

  常州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