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工业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2019-12-17 23:18:54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⑥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五项)。

  (5)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且通过心理健康测试。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才资源部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党委组织部、人才资源部和党委学工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岗位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学工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092联系人:严老师

  七、招聘人事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人事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139373联系人:潘老师、陆老师

  八、工作监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监督电话:025-58139069联系人: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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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使用说明.doc

  南京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人才资源部、党委学工部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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