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19-12-09 09:12:01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1.笔试: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对辅导员岗位的认知和行政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的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当日于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2.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数,确定拟录用比例。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大学网上公告(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或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3.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大学人事处和学工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8780061(人事处),88780051(学工处)

  联系人:宋老师、李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90638

  联系人:汤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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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江苏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岗位表(第二批).xls

  江苏大学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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