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选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入围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计算机操作和现场问答两部分组成,其中计算机操作占35%,现场问答占65%,现场问答过程中测试普通话水平。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文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定西纪检监察网和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人数、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未就业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
2.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人选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
1.由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2.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决定拟选聘人选,分别在定西纪检监察网和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定西市纪委监委与拟选聘对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3年,聘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双方意愿可续聘,聘用期内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使用。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由市财政局参照省公安厅留置场所陪护队员工资标准,按4000元/月发放(包含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保障)。
四、其它事项
1.定西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12388”信访举报接线员报名表可登录定西纪检监察网和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本次选聘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932-8231782 0932-831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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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纪委监委机关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