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无异议的由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办法,按程序办理相关引进手续,解决正式事业单位编制,按照财政标准发放工资。经公示后确定引进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公开引进工作期间,申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面试、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赵女士0471-5262056
1、内蒙古生物技术研究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内蒙古生物技术研究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生物技术研究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