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沙学院第四轮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19-10-29 16:11:11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并报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学院2019年(第四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43名,详见《长沙学院2019年第四轮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占地196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1亿元,图书馆藏书136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300余人,教职员工1029人,教职员工中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01人,博士230人。

  学校现有16个教学院、部,44个本科专业,学校主动融入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长沙支柱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以工程应用类学科专业群为主体,文化创意类与现代服务类学科专业群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及待遇

  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聘用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并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待遇。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可面议。

  具体引进待遇详见《长沙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一览表》(附件2)。

  四、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年龄要求: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为50岁以下(特别优秀可放宽至53岁),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至1966年1月1日);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48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骨干年龄45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为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须35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如有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3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实践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至38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为教授、博士研究生,其本科、硕士及博士必须有两个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毕业且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相同等级国家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与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需要的身心素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长沙学院2019年第四轮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附件1)。

  6.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历证、博士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的原件(博士研究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博士学位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长沙学院2019年第四轮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附件1),表中学科专业分类及名称,参照教育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而确定,若应聘人员学科专业不在教育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由学校依据相关资料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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