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学籍档案到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到(校(园)医到东胜区教育体育局报到),参加入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东胜区卫健委和东胜区教体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所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其中被录用后自己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三、招考待遇
1.招考的专业技术人员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正式签订为期5年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聘用合同。要求五年内不能调动、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卫生一线、辞职或调离东胜区卫健系统和教育系统。
2.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经面试合格聘用后不能调动,直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不低于5年。
3.招考和引进的技术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工同酬工资待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其他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3.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5.招考录用后,考生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其中招考录用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
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120805
东胜区人民医院:0477-8358449
东胜区妇幼保健院:0477-8137610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0477-8380731
报名网上及初审:15548191900
监督电话:0477-838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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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东胜区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证明.docx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