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聘专职组织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19-10-28 10:08:31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1)—(7)的顺序整理好后左上角装订上交。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登记表》中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人员《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登记表》的“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负责,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核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如果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提出申请,经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意后上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本次笔试和面试没有指定辅导用书和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委托社会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笔试试卷命题、阅卷。考生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智能穿戴设备进入考区。

  笔试成绩请于2019年11月下中旬登录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递补一次)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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