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会招聘公告

2019-10-22 11:19:35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报名小组统一负责。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查看核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由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业课程成绩出现不合格经补考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是否聘用。因参加各类比赛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部分学业课程补考的,以补考成绩为准,同时提供参加补考的证明材料。

  2.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及专业知识问答等方式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本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录用入档线,不论岗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

  (三)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聘用,如用人单位岗位紧张,无法全部聘用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

  (四)签约。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察。对签约人员组织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报名签约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报备。招聘报名结束30天内,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招聘情况,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七)复审。2020年7月31日前,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在档案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负责。

  (八)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九)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肃州区提请市人社局办理备案制管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5.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解释说明。

  7.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蔺国瑞1899373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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