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卫健系统招聘89人简章

2019-10-19 10:00:25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四)护士、网络信息、财务、法律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1:3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调整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五)临床、中医、蒙医、口腔、针灸推拿、影像、检验、麻醉、中西医、验光、药剂医师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1:3的进入笔试、面试等环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所需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从招聘计划同类岗位或其他岗位中调整,已报名人员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无法调剂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领取时持身份证原件(代领的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一)笔试由领导小组委托相关机构实施。笔试科目为: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人员考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需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

(六)笔试总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和林格尔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或领导小组确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由领导小组委托相关机构实施。

(三)面试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免笔试报考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人员不参加体检考核,不予聘用。

(五)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25分(政策加分)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领导小组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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