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违反招聘工作相关纪律规定,一经发现和查实,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的聘任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2.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71-85250005。
3.职位具体情况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3)
本公告由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
http://qt.hangzhou.gov.cn/art/2019/10/10/art_1657687_38738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