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医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19-09-05 09:31:44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30名。

  一、基本情况

  我院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也是中国热带地区唯一的高等医学院院校。办学72年来,学校以“热带医学”为办学特色,以建成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为目标,始终坚持“发挥特色,服务地方”的办学方针,致力于学生岗位胜任力和领导力的培养,已向社会输送了近五万名毕业生。

  校本部占地面积619.9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50人,有教职工1104人,其中专任教师677人,拥有进站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内设二级教学单位18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4所,开放床位7500张。开设本科专业27个,覆盖4个学科门类(医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为引领、留学生教育为拓展、专科教育为补充的办学格局,是目前海南省开展留学生本科学历教育规模数量最多的高校。拥有临床医学博士点,有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型硕士点5个。“临床医学”是海南省高校首个拥有ESI前1%学科。

  二、拟招聘的人员范围、职数、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等

  (一)招聘范围及职数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30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学历学位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3.学科、专业要求:哲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教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历史学类、土木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4.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8年及以上本科医学院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本科学历者,具有中级职称且具备5年及以上本科医学院校工作经历;硕士学位者,须在本科医学院校辅导员岗位上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在党政管理或教辅岗位上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岗位职责

  (1)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2)组织开展学生的党团及班级建设工作;

  (3)组织开展学生奖助勤贷、就业指导、违纪处理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学风建设和学生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5)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规定的辅导员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分别在以下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9日(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hainanyxy@163.com;

  3.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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