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东方市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2019-09-02 09:30:38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于9月12日上午9:00前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重报,如不在9月12日上午9:00前进行信息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9月12日上午9:00后),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 9月12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如不在9月12日中午12:00前进行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9月12日中午12:00后),随时积极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岗位需加考申论(详见岗位表)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 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

(3)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4.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5)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7)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原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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