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集美大学主页校务公开栏及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按人事代理管理,享受校内同类人事代理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编:361021
电话:0592-6181079
E-mail:rmk@jmu.edu.cn
十一、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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