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水文勘测局招聘1人公告

2013-09-13 16:36:12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为满足本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取得全日制水土保持专业博士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水土保持工作岗位条件:全日制水土保持专业博士学历。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水土保持科;

招聘人数: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19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98号;联系电话:65348427;传真:65348427;电子邮箱:hnswb163@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以电话方式告知)于2013年9月22日-9月23日携带报名所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到我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核

考核组织工作由我局负责。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科目及内容

考核考生专业理论、业务能力。成绩在水务厅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品德考核、体检人选,我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局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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