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2019-08-17 07:37:12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019年福建省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8日。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暂行规定》(明院办发〔2011〕24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明委办发〔2019〕35号)以及《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9〕186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三明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12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13人,招聘对象为2017年以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家属。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要求18-40周岁(1978年8月13日-2001年8月13日出生),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8月13日之后出生),具体见《2019年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材料;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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