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招用人选,经2019年嫩江市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招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
七、管理及待遇
被招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合同工资(协理员与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协管员与市城管局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1500元;协勤员与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1500元,协勤员笔试成绩第1名到前进镇司法所工作、协勤员笔试成绩第2名到霍龙门乡司法所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战斗员月工资2000元、驾驶员月工资2500元),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被招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八、招考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考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招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招用资格者;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成立2019年嫩江市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峪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鹤杰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成 员:单连儒 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亚会 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李文利 市人社局主任科员
成 员:秦绪伟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考工作
十、本方案由2019年嫩江市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嫩江市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
《2019年嫩江市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嫩江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
2019年嫩江市公开招考
“编外合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