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需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抽调工作人员配合。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的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说课和个人才艺展示(内容自定)两部分。说课内容有评委现场确定,个人才艺展示5分钟,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最终总成绩按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具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经历的考生优先考虑,除此之外,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及相关规定,确定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幼儿园工作的情形,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的拟用人员名单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实名举报有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意见,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下发派遣试用通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与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由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退回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年4248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100名乡村幼儿教师,年工资共计424.8万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由同心县财政部门按照同心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由同心县招聘乡村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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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招聘乡村幼儿园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