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心县脱贫攻坚有关问题的专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精神,切实加强我县乡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47所贫困村幼儿园逐步分批投入使用,促进乡村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全面夯实“两不愁三保障”教育扶贫基础,助力我县高质量脱贫摘帽。经同心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全县教育局所属12个中心学校25所贫困村幼儿园招聘乡村幼儿园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全县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形式,解决学前教育师资不足的问题,探索建立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推进乡村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初步形成健康协调、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的乡村学前教育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面向全区招聘乡村幼儿园教师10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没有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4.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5.应聘教师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能够胜任学前教育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在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乡村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选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报名前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同心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县人社局一楼)
咨询电话:0953-8721690
报考者本人于报名当日,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同心县招聘乡村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从人社局、教育局抽调人员配合实施。
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张红底一寸近期免冠标准照片;
(2)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5)幼儿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