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琼海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79人公告(1号)

2019-07-22 20:17:12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9.报考教师的,须提供报考职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10.报考基层卫生院各职位、市皮肤性病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招聘职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

11.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以上情形出现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六、体检。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职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职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以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按招考职位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1:3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二)专业条件参照《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三)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只能以毕业证上的专业报考。

(四)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琼海市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琼海市的人员;琼海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琼海市的人员。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26日至2001年7月25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26日至2001年7月25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六)学历:职位表中未标注全日制的均为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七)应聘其他事业单位、中小学学校及基层卫生院不定岗职位的,由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为序依次选岗。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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