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西藏事业单位招聘3216名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二批)现已发布,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30—6月14日18:30,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数量
结合各地(市)和区直有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党委编办核编,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计划招考32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各地(市)基层事业单位818人(拉萨市82人,日喀则市261人,山南市59人,林芝市83人,昌都市109人,那曲市125人,阿里地区99人);教育系统2200人;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区直事业单位198人。
二、招考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9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往届符合招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六)其他符合自治区招考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年6月10日—2001年6月10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考试笔试分两次举行,时间分别为2019年6月29日(教育系统相关职位)和2019年7月13日(其他事业单位相关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
(三)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医护类相关职位。
(四)“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考。
(五)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考。
(六)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从西藏入伍并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七)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部分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后须参加专业测试(详见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职位计划表)。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30—6月14日18:3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 //hrss.xizang.gov.cn),点击“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考报名入口”,按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1.由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和考生报名同步进行,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