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大学(青岛)辅导员招聘公告(4人)

2019-04-13 21:52:58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首轮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第二轮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青岛)网站 “人事人才——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www.rsc.qd.sdu.edu.cn/rczp.htm),未能进入该环节者不再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招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最后一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青岛)网站首页“人事人才——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www.rsc.qd.sdu.edu.cn/rczp.htm)未能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地点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最后一轮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东大学(青岛)网站首页“人事人才——人才招聘”专栏公布(http://www.rsc.qd.sdu.edu.cn/rczp.ht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一)采用预聘制方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

(二)预聘制聘期为三年,聘期到期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纳入学校相应常规体系,其他人员不再续聘。预聘制人员待遇在预聘期间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三)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以上方可申请变更工作岗位。四年内自费出国一次性不得超过三个月。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2-5863003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原标题:山东大学(青岛)2019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山东大学(青岛)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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