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遂宁市射洪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9名)

2019-03-17 22:38:0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等资料。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正常上班时间)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4月1日8:30至4月8日17:00。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以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的考生,在2019年4月1日8:30至4月4日17:00期间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持相关证明资料(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等),到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当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3∶1)时,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9年4月12日17:00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射洪县人民政府网、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岗位取消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19年4月16日前自动退回到缴费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www.snpx.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7日笔试前凭身份证号码、姓名登陆“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www.snpx.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审慎、酌情选择自己完全符合的岗位填报,否则责任自负。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拨打所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有效身份证。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如因网上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实际情况不符合而造成不被录用的,将依法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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