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开招录144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2019-03-15 19:33:57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市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决定开展铜仁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人民警察)(以下合并简称“公务员招录”)工作。为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铜仁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144人,其中公务员138人、人民警察6人。市级机关计划招录4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37人,乡镇机关和县派出机构(市场监管分局、乡镇法庭、司法所)计划招录103人。招录职位详见《铜仁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和《铜仁市2019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2)。

报考乡镇机关和区(县)派出机构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报考年龄要求:

(1)报考公务员职位(附件1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附件2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和报考法医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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