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通过三沙市政府网公告栏公布。面试地点在三沙市气象局驻海南省气象局海口办事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2.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实施,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职报考人员,须在考察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生的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三沙市政府网公告栏公示7 天。公示期间没有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三沙市气象局工作,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在岗期间,按照海南省气象局的有关规定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技术职称评定。
五、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和海南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三沙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5393920(周一至周五行政值班时间)
海南省三沙市气象局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