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邯郸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2019-01-14 22:27:02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6、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7、考察。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准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8、拟聘人选公示。拟聘人选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公开栏或大名县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9、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聘期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或解聘,大名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与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程序及相关通知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公开栏或大名县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招聘环节、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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