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出现问题需要递补时,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考察、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十)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相关待遇
人社局辅助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2000元基本工资。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拟定为基本工资每月20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审计局辅助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1800元基本工资。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拟定为基本工资每月1800元,审计外出补贴每月585元,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其中,大数据管理与分析岗位工作人员每月再加500元岗位津贴。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沧州市审计局:2160289、2169227
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3206528; 人力资源市场:3206967。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