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合格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或考察不合格者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如不能在我院办理录用手续前解除的,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任协议,中途违约者,按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六、纪律与监督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0379—62233835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1、2018河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2018河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准考证
3、同意报考证明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3日